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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地心梗死亡赔偿是合理的吗?
员工在工地心梗死亡赔偿是合理的。工伤赔偿" target="_blank">工伤赔偿是职工因遭遇工伤事故" target="_blank">工伤事故或者患上职业病" target="_blank">职业病而获得的赔偿,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 target="_blank">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target="_blank">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 target="_blank">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未参加工伤保险" target="_blank">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 target="_blank">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二、工伤赔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所称非法用工" target="_blank">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 target="_blank">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 target="_blank">童工造成的伤残" target="_blank">伤残、死亡童工。
所列单位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2、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 target="_blank">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3、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4、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target="_blank">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 target="_blank">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在工地突发心梗死亡的,工地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对死者及其家属进行相应金额的赔偿的。赔偿的金额是可以与对方进行充分的协商的,如果协商能达成一致的,需要签署一份和解协议,避免初心后续不必要的纠纷。如果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target="_blank">诉讼解决。
相关内容: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受工伤" target="_blank">工伤的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受伤的程度享受一定的工伤赔偿,那么究竟工伤赔偿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呢?优律师今天为大家带来一篇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希望能给各位提供一点帮助。
一、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 target="_blank">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target="_blank">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 target="_blank">工资×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target="_blank">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target="_blank">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 target="_blank">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 target="_blank">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6个月)。
2、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 target="_blank">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3个月)。
(2)八级伤残" target="_blank">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7个月)。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target="_blank">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于《工伤保险条例" target="_blank">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11年1月1日以后,工伤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二、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11年1月1日以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改为20倍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9年的为17175元,2010年的为19109元,2011年的为21810元。)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3、供养亲属抚恤金" target="_blank">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为: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
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 target="_blank">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 target="_blank">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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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公司应当赔付给员工下列工伤待遇: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被认定为五、六级工伤时的伤残津贴;以及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