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你好,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陪嫁品给付发生于双方登记之前,应属于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
陪嫁品给付发生于双方登记之后,鉴于嫁妆本身就带有专属赠与女方的特点,应认定为仅赠与给女方个人的财物,属于女方婚内获得的专门赠与给自己的财物,属于个人财产
除非,赠与人在赠与时明确表示,是赠与给双方的除外
在嫁妆认定为属于女方财产的情形下,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律师解答
这个要看当地的风俗而定律师解答
彩礼和嫁妆的法律性质是:1、彩礼是指男女双方以结婚目的,一方按照传统习俗,向另一方赠与财产的行为,且若结婚目的不能实现、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下,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2、嫁妆是指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