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审核的流程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1、工伤" target="_blank">工伤报备及就诊规定
(一)职工因工受伤符合工伤、视同工伤任定范围或患职业病" target="_blank">职业病,用人单位应按相关规定的时限内向社会保险" target="_blank">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target="_blank">工伤认定。参保职工发生工伤事故" target="_blank">工伤事故的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工伤事故申报表》报社保" target="_blank">社保部门备案;如无法及时报送《工伤事故申报表》,可在工伤事故发生的一个工作日内电话报备至参保地社保部门备案登记,之后必须在工伤事故发生起的5个工作日内报送《工伤事故申报表》。
(二)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申请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的,申请单位须填报《清远市职工工伤职工转院诊治申请表》。符合规定的,经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并加盖公章交申办人。
(三)工伤职工申请进行医疗、身体机能、心理、职业等工伤康复的,申办人须提供医疗(康复)机构签署意见、单位盖章的《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符合规定的,经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并加盖公章交申办人。
(四)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 target="_blank">伤残等级后需继续治疗(含旧伤复发)的,申办人须提供医疗机构签署意见、单位盖章、劳动能力鉴定" target="_blank">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盖章确认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符合规定的,经社保经办人员在表上加盖公章后交申办人。
2、工伤待遇" target="_blank">工伤待遇申报
参加工伤保险" target="_blank">工伤保险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在医疗终结后,单位为其或其供养亲属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资格时,应填写并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一)《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工伤事故申报表》;
(三)工伤职工的身份证" target="_blank">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供养亲属的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供养关系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 target="_blank">工伤认定书原件;已评定伤残等级的需提供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论原件;如有解除劳动关系" target="_blank">解除劳动关系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如属交通事故的应提供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target="_blank">交通事故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医疗单据、费用清单;
(六)医疗诊断证明书,住院者需要提供出院小结;工亡职工应提供死亡证明" target="_blank">死亡证明材料;
(七)经同意的《工伤职工转院诊治申请表》、《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等申请表格;
(八)转出统筹区外就医的需提供交通费、餐费及住宿费的正规税务发票。
3、领取长期待遇人员注意事项
(一)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target="_blank">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人员死亡的,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亲属应及时凭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向社保机构报告,工伤待遇核发部门应核对相关信息,停止发放伤残津贴。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亲属未及时申报而构成冒领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保部门应向待遇领取人追回多发的待遇,并将资料上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规定查处。
(二)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每年4-6月对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人员待遇资格进行审验。领取待遇人员应及时提供享受待遇人员身份证及生存证明,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或不按规定提供生存证明的,将从次月开始暂停支付待遇。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审核规定是由社保机构工作人员来进行审核。这里审核主要就是包括由相关的支出方面的费用,因为各个项目是有不同的计算的标准的,所以必须要明确一下计算标准,确定无误情况是要才能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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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 target="_blank">工伤的赔偿是跟受伤的程度有关的,而受伤的程度又是需要专门机构进行一个鉴定。每个地方的赔偿标准" target="_blank">赔偿标准都是太一样,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最新合肥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本文由优律师为您整理编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最新合肥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用" target="_blank">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根据医院发票计算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target="_blank">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 target="_blank">工资×9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target="_blank">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 target="_blank">十级伤残的,九级伤残" target="_blank">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法律依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target="_blank">解除劳动合同的,九级伤残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九级伤残为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五)停工留薪期" target="_blank">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原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具体时间
法律依据:《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间,按《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执行。
(六)住院护理费" target="_blank">护理费
法律依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八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在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前,已领取的生活护理费不足规定标准的,由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七)住院伙食补助:20元×住院天数
法律依据:合肥市人社局《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一、职工工伤住院伙食标准按照每人每天20元执行。
(八)劳动能力伤残鉴定" target="_blank">伤残鉴定费
(九)交通费
合理的交通费用,凭发票,仲裁委或法院根据情况裁量
了解了工伤赔偿标准对劳动者有着一定的作用,同时,劳动者还是要知道如何来要求工伤赔偿,在工伤鉴定" target="_blank">工伤鉴定时要花多少钱,工伤赔偿的时效是多少?以上内容有优律师为您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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