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管辖权异议案件审理工作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管辖权异议案件审理工作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案件审理工作是需要对于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内容来作出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2、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3、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几个条件。
1、当事人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
2、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二、时间管辖权异议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1、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
2、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法院应予允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追加了案件当事人,他们的管辖异议权不受"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限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被告因未收到起诉状,不能书写答辩状,因此管辖异议不受答辩期间的限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因不存在争议的双方,所以,不存在"提交答辩状期间",管辖权异议也不受限制。
3、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人民法院裁定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下,如对一审管辖权有异议,在二审期间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这种异议不应受"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限制。
形式
1、诉讼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口头形式亦应允许
3、异议书既可以随答辩状一并提出,也可单独书写。
审查
1、提出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
2、受理该案的法院对该案进行实体审理以前,应先审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就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问题作出书面裁定。
3、满足上述形式要件的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应慎重地进行实质审查。
4、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由受诉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经审查认定异议不成立的,则裁定驳回
5、在审查决定作出前,应停止对本案的实体审理。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关于管辖权方面的一些问题,双方当事人有不同的意见,那么对于对方当事人来说的话,完全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申请书,然后由具体的人民法院对其内容来进行一定的审查。符合条件的情况之下,是可以裁定移送管辖。
相关内容: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怎么写
实践中很多人提起诉讼的时候都会把管辖法院搞错,这个时候对方是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当然这个是要通过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那么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李,男,族,年月日生,职工,住大理市经济开发区职工宿舍402室,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确定由法院管辖。
事实与理由:
某某某涉嫌罪一案,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辩护人认为因**原因应该由**法院进行管辖,请求贵院依法查明。
此呈
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
辩护人:
年月日
附:
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第十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案件管辖提出异议,应当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或者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认为本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依法驳回异议。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要是当事人一方对法院的管辖权存在异议的话,那么是可以提出异议申请书的,这也是在刑事诉讼中维护自己权益的一种表现。希望各位遇到这样的情况都能够勇敢的向法院提出自己的异议,用实际行动捍卫自己的权利。以上就是优律师整理的内容。优律师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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