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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的赔偿计算依据为职工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内容包括: 1、职工在用人单位每工作满一年,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赔偿; 2、如果职工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
用人单位解雇员工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需支付给一个月的工资。员工工作满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以
劳动法的N指的是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所谓的+1,特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里3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未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