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买卖合同不适用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就留置的动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留置权一般适用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以及加工承揽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相关阅读:留置权是什么意思?合同能不能约定留置权?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买卖合同交货地点可以是合同的履行地。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确
律师说法 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1、买卖合同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以及价款等条款; 2、合同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条款; 3、标的物的包装方式、检验标准以及方法等条款; 4
律师说法 买卖合同交付方式有: 1、现实交付,即直接交付标的物; 2、简单交付; 3、占有改定,指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约定,标的物由出让人继续占有,但在物权让与合同成立时,视为交付;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