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一般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可分离,当事人在他人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的,房屋所有权应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但当事人可以请求宅基地人使用权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相关阅读:对于宅基地房屋所有权能否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可不可以进行买卖?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的,房屋所有权应归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可分离,应归属于同一人,因此房屋的建造人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律师说法 在自己宅基地下挖到的财产所有权归原所有权人国家。如果当事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挖到的财产归自己所有的,则归自己所有,如果不能确认其权属的,当事人应将其送交有关部
律师说法 如果原住房拆除后,户口迁出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属于农村违规建筑或闲置房屋清理被拆除的,宅基地使用权归集体,如果农民申请对老屋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