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破产债权与普通债权的区别是:破产债权仅在破产价值内履行债务,或如数履行、或不如数履行(比例偿还)、或根本不履行。普通债权一般不受债务人财产的限制,债务人在完成特定行为中必须如数完成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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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破产债权转让规定: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债权转让须存在有效的合同,即由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必须遵守一定的程序。 法律依
律师说法 破产债权人会议召开次数一般没有限制,在实践中,一般破产(清算)案件需要召开三次债权人会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律师说法 破产债权不同于普通债权的是:破产债权通过破产程序而受到清偿,具有明显的强制性。普通债权由债务人根据债的内容自愿完成,是当事人依一定法律事实由合同约定或民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