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一般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双方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1、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的工作安排,以及工作的实际履行情况;
2、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记录;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记录;
4、劳动者相关工作打卡记录;
5、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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