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代理是指代理当事人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行为,主要包括国内外专利代理和商标代理,还包括版权登记代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代理等其他知识产权类别的代理行为。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代理人没有代理权签订的合同,委托代理中代理人取得代理权的依据
代理人没有代理权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所谓效力待定,指代理人实施的法律行为暂时无效,但是是否最终无效尚不确定。如本人追认,则溯及地确定有效;如本人拒绝追认,则确定无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原则如下:一、全部赔偿原则。也就是说,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加害人侵权行为所造成损害的财产损失范围为标准,承担全部责任。二、法定标准赔偿原则
代理人签租房合同是有效的。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签订的代理委托书中已经明确了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是有法律效力,为法律所保护的。若代理人超越授权范围订立合同,则要自己承担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