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一般而言,他们负起公司例行公务的种种责任,也拥有来自董事会或主要股东所授予之特定的执行权力。有部份企业为强化他们的职权等,会另外授予他们执行董事的职衔。而如果他们本身就是合伙人或股东,执行董事也是他们另一个重要的职称。虽然他们要负起例行公务的责任,然而主要职司实是行政管理或重大公司政策的执行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律咨询解答 现在注册公司不需要验资,但是注册资金还是需要的。现在注册公司实行的是认缴申报制,之前注册公司必须先银行验资,把钱存入银行,证明你有这么多钱有这个实力了,才能
法律咨询解答 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协商处理,如果达成和解协议,应该出具书面的协议书,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
法律咨询解答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1、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