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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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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的规定如下: 1、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
认定工伤一般从单位或个人申请之日算起,劳动部门15日内审核材料,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20日内送达,按规定期限的上线计算是95天。劳动能力鉴定: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后才能做鉴定,一般要
律师说法 工伤中的上下班途中包括以下情形: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上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上下班途中;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或者去从事属于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