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以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的,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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