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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诉讼是否有调解书?
起诉离婚开庭会调解,调解成功会有调解书。
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先进行调解,但不能久调不决。如果在调解中发现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据此,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即使起诉前已经婚姻登记机构、街道组织调解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
调解内容。在进行调解时,审判人员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疏导。
调解开始后,应首先做好调和工作。感情尚未破裂,但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不准离婚;
双方感情确己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则应做好调解离婚的工作,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准予离婚。
调解书生效能结束诉讼程序,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也是会有调解书的,在审理离婚案件之前,法庭会先进行调解,若是调解成功,会下发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功,会进入诉讼程序,就离婚的问题进行开庭审理,下达判决书。
二、如果受到家庭暴力,如何离婚
1、遭受家庭暴力的,可以采取两种方式离婚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离婚协议成立的,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诉讼离婚,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有争议,无过错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家庭暴力是法院判断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重要条件。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第三十二条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
(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的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
(五)其他夫妻感情破裂的。
家庭暴力不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更是破坏家庭和谐,影响社会稳定的危险因素。如果夫妻双方中,受害一方想要起诉离婚,施暴一方却辩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这时最好委托一位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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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自己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自己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自己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自己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他同意自己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自己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自己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服刑人员想要离婚是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先可以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对于服刑人员就需要向监狱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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