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公司的法人与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是不是也要重新签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公司的法人与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是不是也要重新签
公司的法人与名称变更后不需要重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法定代表人变更劳动合同是不是要重签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劳动合同无效变更。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受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变更的影响。
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务行为都是代表用人单位这个实体组织的行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与法人组织建立劳动关系,而不是与法定代表人建立劳动关系。所以,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劳动合同仍有效,也无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原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变更后的内容就取代了原合同的相关内容,新达成的变更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中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虽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三、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合同原件要还给公司吗
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原件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保存所属的一份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公司的法人与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是不是也要重新签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一、变更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由于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劳动合同的未变更部分继续有效。
劳动合同变更情形有:
1、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股份转让等情况应变更劳动合同。
2、岗位发生变化应变更劳动合同。
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3、变更劳动合同期限时应变更劳动合同。
4、有外商投资企业时应变更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变更工作地点合理范围的程序是什么?
用人单位书面要求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并告知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变更内容;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时,应当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因变更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条件等。对方应及时作出答复,否则将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仍需由劳动合同工人签订、用人单位盖章签字后方可生效。劳动合同变更书由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同时,劳动合同经核实的,劳动合同变更书也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三、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约定不明确,是否有权对员工工作点进行调整?
此时,公司再对员工进行工作地点的变更,需要考察两方面因素:一是变更工作地点是否对员工产生重大影响,二是变更地点是否属于合法事由。
(1)如何判断是否对员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并未有统一的标准。部分观点认为,不超出原有县区或地级市视为不产生重大影响。如营业部之间调动、超市门店之间的调动等。
(2)调整地点理由是否正当。常见的调整理由如:企业搬迁、办公地址变更都属于正当理由。但是部分企业调整工作地点不属于为了业务发展,而是为了打击报复,这种往往不是合理是由。
四、调整工作地点的应对
在调整或变更员工工作地点时,应考虑员工的利益,例如是否增加了员工的通勤时间?是否对员工的生活造成重大不便?常见的形式是增加必要的通勤班车、延迟上班时间等。如果仍不能和员工达成一致,应当和员工之间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变更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相信大家看完了上文之后已经有所了解。对于劳动合同的变更,除非是建立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否则单方面的变更都是无效的。尤其是其中关于劳动者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的变更,对劳动者影响很大,不允许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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