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权是什么意思啊
律师解答
解析:
所谓用益物权,是指在他人享有所有权之财产上设立的,旨在收取使用收益的权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明确规定,用益物权持有者有权自主地占有、使用及获取他人所拥有的房地产或动产的各项受益。
在这种情况下,用益物权必然会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首先,它并不赋予持有人以处分他人物品的权力,其权利范围始终被所有权人的具体内容所制约;其次,用益物权的设立通常以发挥物之使用价值为根本目的;
最后,为实现对他人物品的使用价值加以有效利用这一目标,用益物权持有人必须拥有并占有标的物,这样方能实现其设立用益物权的初衷。
正因为如此,用益物权对于推动物的高效运用、维护物的使用秩序、健全物权法制度以及加速社会经济的发展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六条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